1、服短效避孕药需要改换其它避孕方法时,必须在服完22片后再进行调换,不能中途停服,否则会引起阴道出血。如在服药期间已经采用了其它避孕方法。也要待服完22片后才能停药。如要改服长效避孕药时,可在服完22片短效避孕药的第2天服长效避孕药一片,以后按长效避孕药的使用方法服用。
2、长期服用长效避孕药需要改服短效避孕药时,应在服完最后一片长效避孕药后,待月经来潮的第5天开始按短效避孕药的使用方法服用。如要改换其它避孕方法(如宫内节育器、避孕套、阴道隔膜等)时,也要在停服长效避孕药后,先改服短效避孕药1号或2号,连服2—3个月经周期,然后再改用其它避孕方注,这样可以防止因突然停用长效避孕药可能引起的月经紊乱或闭经。
3、使用口服避孕药后要改作输卵管结扎时,可在停药以后按时手术,或在手术后停药。如男方要作输精管结扎,应在女方服药期间手术。手术后女方需继续服3个月经周期的避孕药,或者手术后女方停服避孕药,但要采取其它避孕方法3个月,以防残余精子造成怀孕。
4、使用节育环的妇女,如要改服避孕药时,必须在开始服药时或在服药后再把节育环取出。如需要作输卵管结扎,可在手术同时或在手术后将节育环取出。如果是男方作输精管结扎,应在手术后3个月再将节育环取出。
5、服用长、短效避孕药要改用避孕针时,均需服务完一个月的避孕药后再改用避孕针。首次使用避孕针,于月经来潮的第5天与第12天各肌注一支。第2周期起,每月于月经来潮的第10一12天注射一支。
6、使用探亲避孕药于同居当晚服用,每晚一丸,同居10天以内,必须连服10天才能改用其它口服避孕药;同居半个月或超过半个月,服完14天后才能改作口服1号或2号口服避孕药。
7、如口服避孕药需改作皮下埋植避孕时,均应按要求服完原避孕药后立即手术,或遵医嘱。
8、使用外用避孕药具(如避孕套、阴道隔膜、外用避孕膜等)需要改服避孕药,或放节育环,或作绝育手术时,除了男方作输精管结扎应继续使用3个月经周期外,其它均可立即停用。(《人口快讯》)